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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净化器新标将出针对国情量身定制

 更新时间:2014-03-10 点击量:1358

随着老百姓对雾霾、PM2.5关注度越来越高,空气净化器成了热销的明星产品。据中怡康统计数据显示,空气净化器已成为2013年蹿升zui快的家电品类,全年累计销量实现翻番。但与此同时,消费者缺乏简单的方法判别净化器的优劣和适用面积,市场相对混乱。2013年12月,上海市公布的20个品牌空气净化器监督抽查显示:7种产品未标注适用面积,13种标注适用面积的产品中有9种实测值没有达到标称的适用面积。
  为了更好地解读空气净化器的适用面积,规范消费市场,引导理性消费,2月18日,由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主办的“空气净化器适用面积研讨会暨科技家Club论坛”召开。本次专项论坛从技术的角度解读和分析了家用空气净化器产品的适用面积计算依据及相关参数的选择应用。
洁净空气量为核心参数
  “适用面积只能作为消费者选择产品的参考,市场更应该关注的是核心参数洁净空气量。”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主任研究员王蔚然如是说。
  据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测试技术研究所所长鲁建国介绍,“适用面积”是在规定的标准条件下,用公式推导出来的性能参数,并不是净化器的核心参数。净化器的核心参数是“洁净空气量”,即净化器单位时间产生的洁净空气的体积。
  目前上适用面积的通用计算方法就是用洁净空气量乘以一个系数,但是不同国家的系数有差异。以美国、加拿大、日本为例,由于以上三个国家的室外空气较好,其推导过程均认为污染源仅在室内(美国和加拿大为香烟烟雾,日本为粉尘),室外是干净空气。显然,这种情形不符合中国目前的国情。正是由于这种原因,国内制定空气净化器产品适用面积标准无法直接参考其他国家的做法,更不可照搬标准,而需要相关部门根据我国国情制定相应的标准。
 

  鲁建国表示,虽然市场上很多净化器产品大肆炒作适用面积这一参数,但由于适用面积并不是净化器的核心参数,只是一个建议性指标,因此,适用面积一直不是我国标准中包含的指标,市场宣传的适用面积大都依据国外标准或者是企业标准。据其介绍,我国空气净化器标准涵盖了电气安全、抗菌除菌、净化性能等方面的评价要求,分别是GB4706.45-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GB21551.3-201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GB/T18801-2008《空气净化器》,要求比较严格。

国内专属定制

  鉴于此,来自清华大学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研究所教授张寅平基于我国现实国情,提出了一套全新的空气净化器适用面积的计算方法。
  张寅平认为,以现在中国的空气质量来看,空气净化器针对固体颗粒物(如PM2.5)的适用面积应主要考虑房间体积、室外颗粒物浓度、时间、室内颗粒物产生源强度、自然通风换气量等参数。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洁净空气量的计算公式仅是针对室内颗粒物污染推导的,并不适用于甲醛、苯等化学污染物。
  北京亚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研究院副院长姜风表示,亚都公司做了很多相应的适用面积研究工作,推导结果基本与张寅平教授的结果一致。姜风称,亚都一直很关注适用面积问题,并严格按相关数据,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建立了很多模拟的房间,针对甲醛、PM2.5污染进行实验研发。
  对此,王蔚然认为,从销售数据来看,空气净化器的销售量和室外PM2.5的污染程度是密切相关的,成正比关系。据其透露,飞利浦目前针对中国*的问题,已经把整个空气净化器的研发团队从欧洲搬到了中国,并针对不同污染研发不同的净化技术。
 北京冠测精电仪器设备有限公司研讨会